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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信云会计率先落地区块链财务

2018年6月28日,谨信云会计发表《区块链化NGO财务管理(阳光链)白皮书》,率先落地区块链财务。

公信力是公益组织的生命线,NGO的运作应该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其中,财务信息的公开至关重要。NGO公开财务信息,可以让外界了解其资金使用状况,提高可信度,保障公信力。

区块链是一种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具备去中心化、自治、公开、透明等特征。区块链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就会被永久地存储起来,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透明度极高。区块链采用公开透明的算法,排斥人为干预,具备去中心化和自治的特征,极具公信力。

区块链可以帮助NGO实现更加真实、透明、可靠、可信的财务运作。

谨信云会计的“阳光链”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NGO财务管理技术方案,可以帮助NGO将财务管理区块链化。阳光链的核心思想是在现有财务系统的基础上,增加若干功能模块,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将基础会计数据记录和存储在区块链上。

实习生工资,是按“劳动报酬税”还是“工资、薪金报酬”缴纳个税?

有实习经验的同学还会有疑问:“实习工资只有2000多,为什么还要扣税,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不是3500吗?”

很多企业把实习生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劳务报酬计税方法: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20%)*20%

例如:

实习工资为2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以上做法已经得到国家税务总局澄清。属于税法误读。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如下:

2016年10月12日,对于引起舆论关注的“实习生薪酬800元起征”一事,国家税务总局在官微上发表《【新闻澄清】:一些企业针对实习生收缴“劳动报酬税”是误用税收政策》(下文简称《澄清》),指出实习生群体被征收劳务报酬税属于企业误用税收政策。实习生工资应当按“工资、薪金报酬”处理,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税制。

税务总局回应:实习生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

设备租赁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设备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其税率为:

一般纳税人:16%;小规模企业:3%。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降低后为10%)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降低后为16%)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专题

伙企业的概念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合伙性质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缴​指南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四个月,是广州市内按房产原值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期。纳税人在期间进行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缴纳方式为按年征收,一次缴交。为了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知识和申报缴纳税款,同时也应我局官方微博网友的要求,和小伙伴们分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那些税事。

  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谁来缴纳?

  答: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广州市民就疑惑了,我有一套住房啊,为什么不用缴这个税?因为《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人号民政府粤府〔1986〕168号)第六条规定:“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由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缴纳。看到这里可能又产生疑问了,我有住房,应该也算使用土地了吧,为啥还是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为《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问: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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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行后关于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法律参考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删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以下简称《规定(三)》)第十二条第一项,并将该条修改为“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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