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预收货款登记管理做“预收货合同款登记”,及“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水单号由银行提供);
2、在电子口岸软件中进行出口收汇核查功能中进行预收货款收汇申请;
3、上述手续完毕后,方可在银行办理结汇收款。
参考:外汇预收款额度申请流程
1.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上服务的预收款页面做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
2.将1中的提款登记的页面打印出来
3.打印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收汇中的收汇额度页面
4.填写外汇管理局提供的3张表格:企业信息备案表、承诺书、预收款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6.外企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
7.银行提供的外汇申报单(需银行盖章)
8.银行提供的外汇进账单(需银行盖章)
9.将2-8项的资料盖公章交至外汇管理局窗口
10.外汇管理局审核后出具预收款核准件(一式三联)交给企业,一份企业留存,一份银行留存,一份由银行交还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