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公司法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账本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载体,而非某个别人的财产,应由公司保管和使用。即公司转让后,公司财务账本作为公司财产的一部分,需要移交给新股东。

如果不移交财务资料,新公司将无法正常运作。例如,新公司如果需要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税务局通常要求检查过去三年的账务,如新公司不能获得原公司账本,则无法办理相关事务。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 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如企业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和汇总凭证的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会计帐簿中的明细帐保管期限亦为十五年。如果违反该规定,新公司将负一定责任。因此,如果不进行移交,将给新公司股东带来风险。